E/e-mark 驗證 2018-06-28T16:36:49+00:00

E/e-mark 驗證

何謂E/e-mark ?
依據歐盟指令(EC Directive)及歐洲經濟委員會規章(ECE Regulation)之規範,輸入歐洲會員國之汽機車及其零配件產品均需遵循各相關規範,以維護行車及環保之基本安全要求。產品上具E/e-mark 之驗證標誌,表示該產品符合各其所屬發證國家之相關規範。

為何需要標示 ?
各相關會員國須依照上述所屬組織之規範,將規範納入該國法規,以確保製造商販售及使用者使用之汽機車相關產品符合基本安全及環保要求。若此產品已有法規規範,則必須執行測試,並取得證書及作適當標示。若產品未標示E/e-mark 者,則禁止於組織會員國市面上販售使用。

E 代表產品符合歐洲經濟委員會的法規,數字(4)代表國家(荷蘭),目前歐洲經濟委員會已有56 個會員國。 e 代表產品符合歐盟指令,數字(4)代表國家(荷蘭),目前歐盟已有27 個會員國。

E/e-mark 區別

標誌 E meark e mark
規範名稱 指令(Directive) 規章(Regulation)
制定單位 歐盟(EC) 歐洲經濟委員會(ECE)
● 起源 歐洲貿易、政治聯盟 聯合國附屬組織
● 總部 布魯塞爾 日內瓦
● 會員資格取得 需為歐盟會員國成員 聯合國會員即可自由加入
● 官方語言 所有會員國之語文 法文、英文、俄文
● 適用區域 歐盟會員國 歐洲、及其他地區(如日本、土耳其、澳洲等)
● 會員國對制定規範之接受度 強制性/ 所有條文皆需接受 非強制性/ 可選擇適合該國之條文
● 整車認證

適用E/e-mark 驗證之產品 

  • 整車產品:機車、小客車、卡車、巴士等可行駛於一般道路 之工作機械或車具。
  • 汽機車零組件:車燈、喇叭、燈泡、後視鏡、汽車玻璃、輪胎、 煞車來令等。
  • 汽機車零配件:安全帽、兒童安全椅、防盜器、汽車音響、免持聽筒組、行動電話車充器、車內附屬電器產品等。
  • 非道路使用機具引擎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engines:鏈鋸機、割草機、堆高機、農用機械等非屬交通工具之工具機械引擎。

取得E/e-mark 資格方式 
產品於設計階段應將規範要求納入考慮,經由授權之檢測機構(Technical Service)執行產品之驗證測試,以確認符合相關法規規定。測試合格後,提出測試報告連同技術文件等申請資料,向其組織會員國所屬任一國家交通部門申請E/e-mark 證書。

若未符合法規之產品於組織會員國境內銷售,其製造或銷售者皆需負責。製造位於其境內,其責任歸於製造商;境外則歸當國之銷售代理商。各組織會員國家交通部門於核發證書之前,必須確認此廠是否為合法登記之廠商,且具備相關之品質管理系統,以確保未來量產品一致性。ISO 9000系列證書是提供上述證明之最佳依據;若無法提據者,各主管當局將對廠商執行工廠評鑑檢查。

1. 測試法規: 72/245/EEC, 95/54/EC, Chapter 8
2. 主要測試項目:
(1) EMI 測試- 寬頻測試(Broadband Test) 、窄頻測試(Narrowband Test)
(2) EMS 測試- 視產品特性而定
Note:產品若會影響行車安全,則需多加EMS 測試項目。
3. 發證單位:
E/e Mark簡介(2006/25/EC)

e-Mark之EEC成員國
x即代表會員國之編號

E-Mark之ECE成員國

x即代表會員國之編號

4.各認證單位主要差異:
(一) 代理人:依照各會員國訂定是否需要當地代理人。
(二) 量產評鑑(C.O.P):依照各會員國各自訂定週期對申請者生產地點執行此評鑑,相關費用須由申請廠商支付。或如產品於歐洲行銷發現任何問題或客戶抱怨,將不定期至申請者生產地點執行所謂量產品之追查評鑑。

5. 認證費用:
(1) a.EMI 測試與認證費用:視產品而定。
b.EMS 增項測試費用另計。
(2) 首次申請工廠評鑑費:視產品而定。
(3) 測試+認證週期:4 weeks。

6. 準備事項:
(1) 2~3組測試樣品(需提供週邊;完整測試狀況下)。
(2) 產品說明書、電氣規格及線路圖。
(3) 如有系列認證,請提供各產品間之差異表。
(4) 各認證單位申請書、授權信。
(5) 銘牌標籤/警告標識。
(6) 其他相關要求。

E/e Mark 申請流程:

項目 流程 所需資料 表格/證書 附件
開案前 1 報價 客戶名稱與產品名稱/型號/規格 申請表、型錄或使用說明說或圖面
確認是否有ISO9001/TS or之前曾經做過E mark認證 ISO9001證書Or
E/e mark COP報告
開案 2 支付前款 報價單回簽 簽回的報價單
預約認證字號(開案後三天) 公司名稱住址/產品名/型號/測試指令或標準
開案後 3-a COP 廠檢文件及其所需附上的文件 COP Questionnaire
Initial COP Surveillance
品質控管系統計畫書及測試儀器與程式 Quality Control Plan or Inspection Plan and Test Procedure
開案後 3-b 不需cop 已有之前做過E mark證書 追加認證單位的聲明書
開案後 4 測試 樣品 依工程師要求
產品資料 技術檔如電路圖、產品圖面等等,請參閱檔需求單
開案後 5 進行測試
開案後 6 撰寫測試報告
開案後 7 測試報告
送審
結案 8 支付尾款,取證書

E/e MARK Label:
(1) E-mark marking requirement according to ECE-R10

(2) e-mark marking requirement according to 95/54/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