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國家電信委員會(NTC)於 2026 年 6 月 29 日發布第 004-06-2026 號備忘通告,修訂第 03-05-2007 號備忘通告第 2 節,更新用於移動偵測與警示的短距離裝置(SRDs)操作參數,並新增 77–81 GHz 頻段。各頻段的功率限制如下:
- 2400–5 MHz:最大 25 mW EIRP
- 9200–9500 MHz:最大 25 mW EIRP
- 9500–9975 MHz:最大 25 mW EIRP
- 4–14.0 GHz:最大 25 mW EIRP
- 05–24.25 GHz:最大 100 mW EIRP
- 77–81 GHz:最大 50 mW EIRP
設備的任何功能或操作模式均不得超過上述技術限制。此次修訂明確將使用 77–81 GHz 頻段的移動偵測與警示設備納入更新後的操作參數規範,其最大 EIRP 不得超過 50 mW。
任何既有通告、備忘錄、命令或條文,如與本通告不一致,均視為已依本通告修訂或取代。本通告將於一般發行報紙刊登,並向國家行政登記處(ONAR)完成登記後 15 日生效。
請檢視受影響的產品及技術文件,以確保符合修訂後的頻率與功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