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SIRIM發布Marketing Name新規定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SIRIM發布Marketing Name新規定

根據第SQASI/CMCS/1/21/0007號公告,產品的Marketing name是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
(MCMC)要求在型式批准申請中聲明的必要訊息之一。

因此,所有型式認證申請人應確保在提交申請時聲明Marketing name,並顯示於欲上市的產品中。

Marketing name應當從下列文件中的一項或多項中顯示:
1. 產品規格書 Product Specification
2. 使用手冊 User Manual
3. 產品手冊 Product Brochure
4. 產品標誌 Product Marking
5. 產品包裝 Product Packaging

其產品在沒有Marketing name訊息的情況下,證書持有者可以要求將該訊息添加到批准的符合性證書(CoC)中。
如果涉及機密訊息,證書持有者可以要求直到產品推出後再於e-ComM系統中發布批准訊息。

如果產品以一個以上的Marketing name銷售,申請人應提交多個Marketing name聲明信。
請注意,帶有多個Marketing name的產品應符合SIRIM QAS International在聲明信中定義的標準。否則,申請人應單獨申請型式認證。

2021-12-30T15:49:39+00:00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