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多瓦共和国于2025年8月28日修订《认证与符合性评估法》(第 235/2011号法律)此次修订修改了该法第31条,明确指出:
凡是经由欧盟公告机构(EU Notified Bodies)完成符合性评估程序、符合欧盟相关指令,并已具备CE标志(CE Mark)与欧盟符合性声明(EU DoC)的无线电设备、电气设备与电子产品,在摩尔多瓦境内将被视为符合当地法规,无须再进行额外的符合性评估即可上市销售。
摩尔多瓦共和国于2025年8月28日修订《认证与符合性评估法》(第 235/2011号法律)此次修订修改了该法第31条,明确指出:
凡是经由欧盟公告机构(EU Notified Bodies)完成符合性评估程序、符合欧盟相关指令,并已具备CE标志(CE Mark)与欧盟符合性声明(EU DoC)的无线电设备、电气设备与电子产品,在摩尔多瓦境内将被视为符合当地法规,无须再进行额外的符合性评估即可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