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家无线电研究机构(RRA)在2023年4月17日发布的第531号公告,以及根据日期为4月18日的第2023-6号法令所做的一些更改。通知内容如下:
- 制造时间信息的要求:制造商需要将产品制造年月信息以消费者能轻易辨识的型式呈现。例如,可以通过产品批号Lot number来显示产品的制造年月,如果消费者无法识别制造年月信息,则需要在产品手册,外包装或者产品网站标注年月或可证明生产年月的资讯
- 针对已发证的适合认证(Certification)产品,放宽允许添加新功能的无线器材也可作为技术变更申报。
举例来说: 原先证书是按照Wi-Fi 6(2.4GHz, 5GHz频段)获证的笔电,如欲增加无线功能Wi-Fi 6e (6GHz频段),以前只接受新案申请,自2023年4月18日之后可以申请变更申报。
- 不能做技术变更申报的例子:原先按照适合登录(registration)发证的无线产品,比如RFID用的无线设备(13.56MHz)的器材,如果想增加无线功能RFID (900MHz)功能申请技术报备,由于900MHz属于适合认证(Certification)分类,所以不能做技术变更申报,也就是说原先获证为适合登录(Rigistration)的产品不能更新为适合认证(Certification),需要按照新案件申请证书。